繁體中文
当前位置:首页 > 教育教学 > 详细内容
2011年教师系列职称评审量化考核方案
字体大小: 【】 【】【
 

2011年教师系列职称评审

量化考核方案

 

我市教师系列职称评审量化考核工作,申报人员在符合参评资格的条件下,其具体量化考核办法,由基本部分和加分部分组成,并按得分多少从高到低排列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确定申报人员,并且张榜公示。

一、基本部分(100分)

基本部分就是以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考核内容得分为依据,具体算法是:

1.       参评中学高级教师,近五年的年度考核得分总和÷5=平均年度分

2.       参评中学一级教师,近四年的年度考核得分总和÷4=平均年度分

3.       参评小学高级教师,近五年的年度考核得分总和÷5=平均年度分

其平均年度分就是参评人员量化考核所得的基本分,原年度考核不是实行百分制的单位统一折成百分制。

二、加分部分

1.       参评人员的任职资格在符合参评条件的情况下,每超过一年加1分。

2.       参评人员的学历高于所申报职评的合格学历时,每高一个等次加2分。一中、二中、三中教师学历均在本科以上(不含本科)方可加分。

3.       参评人员的教龄

参评小高:任教满9年;参评中一:任中学教学满7年;参评中高:中学教师任中学教学满12年。以上各项每超过一年加0.5分。

1.       参评人员在近五年(中一四年)年度评先中,嘉奖加0.5分,记三等功加1分,记二等功加1.5分。

2.       参评人员在近五年(中一四年)中,评为衡阳市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及学科十佳教师的加1分,评为省级的加3分,评为国家级的加5分。此项如得多种荣誉只按最高荣誉项加分一次,各单位如在年度考核中已加分的此次不再加分。

3.       参评人员担任班主任工作,每一年加0.2分。

三、考核方案的解释权属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
进修论坛 在线留言
人才招聘 教学评议 学员服务 联系方式 栏目导航 版权声明
常宁市教师进修学校版权所有  地址:湖南省常宁市冷水村   联系电话:0734-7221504